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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职促履职 以“匠心”助良法——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建言

2025-08-07 15:54:00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5年第15期 吕红兵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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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完成高质量的提案?

  这是我从2018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以来,一直在思考探索的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聚焦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努力推进本职工作与委员履职责任相统一、互促进,在本职工作中发现问题、引发思考,进而论证调研、提交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正是在这一思路下产生的。

  该提案选题缘于2022年。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关内容后,我深刻体会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加强法治建设。

  其中,依法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自不必说,而在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关联最密切、落脚最实在的关键点和细微处,亦应健全制度、完善立法,加快形成并进而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律体系。

  过往从事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作为政协委员的履职经历,为我进一步完善提案内容打下了坚实基础。多年前,我就参与了上海市信访办公室的市民接待和法律咨询工作,对人民建议征集有着切身体会。

  当时,有一个案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名四年级小学生在公园游玩时伸手摸盲文导游图,没想到被烫了一下。原来导游图由不锈钢板材质制成,烈日暴晒下温度很高。于是她给“市长信箱”发了邮件,描述感受并提出改进建议。相关部门接信访办转发建议后,迅速组织对全市导盲图进行防晒处理,并研究使用新型材料替代。几天后,小学生收到了信访办的感谢信……我还认真研读了由时任上海市信访办主任作序、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编著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探索》一书。此后,我长期保持着对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关注和思考。

  2018年,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我就提交了提案《关于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立法的建议》,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准备《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开了一个头。

  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则为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提供了源头活水。

  作为律师,我们战斗在社会治理最前沿、工作在法治建设最前线,几乎天天都在下基层、走社区,对基层民主、社区建设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在调研近年来各地创新法规起草机制时,我注意到有许多做法值得推广借鉴。例如,广东、湖北等地与高校合作建立地方立法基地,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将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法规项目统筹安排基地起草。于是,我在提案中建议,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工作法制化进程,将各地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的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强调第三方的独立性、专业性、组织性,进行立法规范并予以引领。

  在我看来,调研报告是提案的基础,提案则是调研报告的升华。我进一步提炼2022年撰写的调研报告《强化居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核心要素,从中总结规律性认识。这篇5000余字的报告被凝结为82字的建议:“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组织法,强调政府赋力、业主合力、物业协力、公益助力相结合;加强居委会能力建设,建立志愿者队伍,强化大数据共享机制”,并充实进该提案。

  2023年,经过系统梳理和深入调研后,我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并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提案中的上述建议也得到了提案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详细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并将进一步加强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列为一类项目”。

  从提案提出到办理的过程,好似投入一块石子,泛起阵阵涟漪。更令我欣喜的是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提案》的最后,我还建议:“应对普法进行专项立法。我国已有立法法,但徒法不能自行。”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特别回应了这一呼吁:“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司法部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进程。”

  2023年11月,我参加了司法部牵头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调研。在湖北宜昌,调研组来到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走访“法律明白人”工作;在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杨家垱社区,交流人民调解工作中普法情况;在武汉,实地调研武汉中学、武昌法治文化园,与青和居社区、南苑社区居民座谈交流……

  我在这次调研中总结了“八个结合”:注重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宣誓性条款和规范性条款结合、普法主体与考评主体结合、普法对象与普法主体结合、普法事业与普法产业结合、“立”“执”“司”与法律服务结合、全国通行与地方特点结合。

  基于对上述提案和调研的延伸、扩展、细化,我又进一步形成了《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立法相关建议的提案》,并于2024年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调研、提案、回复,再调研、再提案、再回复……正是在这样的循环中,实现政协委员与办理单位的互动,进而助推相关工作。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我收到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立法等提案的办复证书。证书看似很轻,却又重若千钧:政协委员的责任之重!我们唯有踔厉奋发,再接再厉!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

  (本刊记者郭淼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张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