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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焱:为学前教育鼓与呼

2022-08-31 08:58: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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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贺春兰 实习生 张奚若

  履职15年,作为委员的刘焱,收获满满。刘焱自己也欣欣然:作为专业研究者,有幸在人民政协这样的平台上,基于专业研究,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无到有的建立健全发出声音、有力推动,体悟了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运行和功能发挥,体验了作为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责任和荣光。

  2019年11月,在世界银行面向发展中国家举办的中国学前教育经验分享专题研讨会上,刘焱代表中国学前教育界的发言引起了强烈反响。对中国学前教育在短短10余年发生的巨大变化,与会者羡慕而震惊。刘焱临场总结了10多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巨变的经验。

  “一是源于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制度优势的政府自上而下的决心和行动,二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作用发挥。身在其中,我确实体验深刻。”刘焱说。

  “面对儿童的成长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和政府充分发挥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雷霆之力自上而下地推动了问题解决。10年来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包括行政推动的力度,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也完成了中国学前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政协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个人的体会,政协是社会跟政府之间的一个桥梁。政协委员的提案来自于社会、来自于老百姓,来自于我们所在的行业,来自于我们日常的研究。通过提案,在政府和社会、政协委员个人和民众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推动了问题的不断解决。大部分委员拥有相关行业背景,能够为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提供有力的帮助。”

  因为能够把行业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声音带到全国两会上,刘焱赢得了业内的好评。而公众对刘焱的认知则是源于她为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的修订建言。因为之前广受关注的一个舆情事件,政府工作报告草案中,特别提到“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当年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中,刘焱质疑这个提法:如果让家长什么时候都可以看,幼儿园的教学秩序、老师和孩子的隐私如何得到保障?刘焱建议:幼儿园里可以装监控,但是坚决不能上互联网。几天之后,这个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正式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修改了原来的提法。

  “政协是个协商平台,是促进政府和行业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真的能体现为人民发声这样一个特点。”

  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刘焱的推动一直基于自己的专业研究。

  “委员提案也要谨慎,要基于研究,否则,就可能失之于肤浅,还有可能误导舆论。”刘焱对此深有感触。“比如,很多委员基于良好初衷,呼吁‘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以解决‘入园贵’的问题。但这样做,对幼儿是不合适的,因为义务教育是强迫的而不仅仅是免费。”但是,“把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刘焱极力推动的,“这样能够保障学前儿童有一个基本均衡的接受基础教育的起点,世界上很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

  今天,我国学前教育俨然已经站在了更高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刘焱认为,今后的难点是在已有的框架下,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在的‘入园难’难在哪?老百姓关心的不再是有没有幼儿园可上,而是希望在家门口能上高质量的、费用能够接受的幼儿园。”但刘焱深知,这些是更难解决的问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近年来,为推动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和均衡化,刘焱多次参加全国政协组织的调研和研讨活动,更为学前教育师资问题呼吁。2018年十三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刘焱在提案中写到,“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一是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同工同酬,取消编制内外教师待遇差异;三是维护民办幼儿教师权益,把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刘焱又有了新的发现:“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分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目前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它的特性是非免费,政府和家庭要进行成本分担。这就是为什么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当中还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的原因。包括师资问题在内,很多问题的症结也恰在此。”基于研究,刘焱认为,未来应努力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之中,她在2020年已经提交了“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如果真的能够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因为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免费还要均衡。现在幼儿园教育质量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间还有明显差距。”

  学前教育法被提上日程也经历了多年的呼吁,几乎贯穿了刘焱职业生涯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全过程。从几乎没有人关注,到2012年教育部在京召开学前教育法立法座谈会;2018年学前教育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2020年教育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学前教育法逐步进入立法程序,与整个学前教育同步发展。“学前教育实践的发展水平为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当需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相关内容时,立法的必要性就会被认可,法律于是呼之欲出。”连续多年提案推动立法的刘焱认为这是一个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