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千元到三万元
从五千元到三万元——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原主席丁小岗
在采访海运的过程中,我们的目光很自然地落在这个群体身上:海员。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国际海事组织这样形容他们:“没有海员的贡献,世界上一半的人会挨饿,另一半人会受冻”。我国有170多万名注册船员,其中80余万名海船船员。而有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目光一直追随着这个群体——
本报记者 司晋丽
记者: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6号),交通运输部也已成立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协助船员们解决困难。您怎样解读这份文件?
丁小岗:这是一个非常有温度的政策。我国每年外贸货物至少有90%是靠海员来运输的,在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运业发展等方面,海员也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是,长期在海上工作的海员很难享受到通信便利,他们也不能像普通人一样随时和家人朋友微信视频进行精神交流,这会让他们的孤独感更加强烈。特别是疫情期间,我们的海员遇到了重重困难,很多海员的轮班本来都至少是8个月到10个月,如今船到一地,又要长时间封闭几个月,对大家的心理健康很不利。如果换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相信对海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都是非常有益的。
记者:我了解到,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一直在为海员群体呼吁,有的提案内容已经被有关部门吸纳。就远洋海员合同期满183天能够享受减免个税50%这个话题,请您详细讲讲。
丁小岗:海员是国际职业,薪酬随着全球海运市场的行情波动,他们的收入和消费其实已经国际化。如果我们在征税时完全按照国内陆上作业工人的标准的话,就不公平了。以前,中外税收政策的差异导致海员收入的差距,出现同船中外海员“同工不同酬”现象,给中国海员的思想带来较大波动,也造成了高素质人才流失的状况。2019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我就减免海员个税提交了提案:建议参照1999年国家海陆职工个人所得税6:1的执行标准,海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现在的5000元提高到30000元;基于海上工作特殊性而发放的特殊津贴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制定合理的海上工作税收奖励期限,针对1个纳税年度内连续在海上工作超过一定期限的海员,给予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在提案办理时,财政部的同志多次和我联系沟通,最后吸纳了我的建议,并于当年实行减税政策。
记者:我在采访中了解到,您这件提案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可是在海员群体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丁小岗:是的!海员们反应很热烈,觉得政协委员为他们说了话,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虽然经过这次调整,不见得大家的收入能增加很多,但肯定是更趋向于公平了,对海员队伍的稳定也会有一定的作用。
记者:您觉得,什么样的提案才能收到切实的成效?
丁小岗:这件提案提出不久后就得到迅速办理,让我更加珍惜政协这个发声的平台。我觉得提案最好从小切口切入,做扎实全面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能解决一个群体的实际问题,也能为国家发展注入新的动力。